[天津]?结婚登记后没有房子能申请经济适用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30 19:54:50
登记完了,但是没钱买房子,两人没正式工作,能申请经济适用房还是廉租房?希望大家快速解答!!谢谢!

申请条件:
1)具有本市中心城区(外环线以内)非农业户籍,所居住房屋在2003年1月1日以后拆迁
2)家庭上年收入低于市统计局公布的城镇单位从业人员人均劳动报酬2倍(定向购买定向销售经济适用房家庭上年收入线标准现按42000元核定)
3)定向货币安置的拆迁户,拆迁补偿安置费中的房地产评估价格低于25万元,且他处无住房的。
另:2005年9月1日后签订《天津市远年立户住人违章拆迁安置补助协议》的家庭也可以申请购买定向销售经济适用房。远年立户住人违章指1990年4月1日前建的、长期住人并落有正式户籍的房屋。
符合条件的拆迁家庭持相关证件到拆迁房屋所在区房管局办理申请手续。符合条件的拆迁家庭每户只允许购买一套定向销售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购买或承租一套经济适用住房:
(一)有当地城镇户口(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或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供应对象;
(二)现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
(三)家庭收入低于2300元人民币;
(四)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82389800.html?fr=ala0

在去看看这个贴,讲的比较细致